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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质量担保

由担保人为承包商向业主提供的,保证承包商在工程质量保修担保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担保。


特殊规定

工程结算时,若业主未把保修金全部支付给承包商,

业主则不能要求承包商提交工程质量保修担保。


担保额度

由业主与承包商在合同中约定,一般不应超过工程

合同总造价的5%。


担保期限

由业主与承包商根据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第

四十条相关规定在合同中共同约定。


担保方式

银行保函、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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